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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标准

上海2017年起外环以内实施精装修

[来源:1全国房地产职业人才测评中心][发布日期:17-10-17]

从2017年1月1日起,凡出让的本市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,全装修住宅面积占新建商品住宅面积(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)的比例为:外环线以内的城区应达到100%,除奉贤区、金山区、崇明区之外,其他地区应达到50%。奉贤区、金山区、崇明区实施全装修的比例为30%,至2020年应达到50%。本市保障性住房中,公共租赁住房(含集中新建和商品住房中配建)的全装修比例为100%。实施的全装修住宅工程,以单位工程(幢号)为计量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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